針對近日部分網民反映我公司禁漁期捕撈等問題,僅作如下說明:
市漁業公司依法依規取得了各縣(區)政府頒發的水域灘涂養殖證,每年將年度生產經營方案報市級相關主管部門批準。捕撈作業前,公司將捕撈方案報送相關鄉鎮政府、農業及公安部門備案,并嚴格按照文件執行。
3—6月禁漁期,公司不在嘉陵江主河道、魚類越冬場、產卵場、索餌場及洄游通道作業,只在除此之外的圍欄養殖區域內捕撈作業。
捕撈方式采取最不傷魚的傳統“趕攔刺張”聯合漁法,使用網具網眼大,3斤以下魚類自動游出,且只捕撈中上層花白鰱,其他誤捕的魚類一律放還湖中。公司持續在主河道及圍欄區域內投放鯉鯽草等適釣品種滿足垂釣需求。
廣元市生態漁業發展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3日